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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祭有十伦〕铺筵设同几,为依神也;诏祝于室,而出于祊,此交神明之道也。君迎牲而不迎尸,别嫌也。尸在庙门外,则疑于臣,在庙中则全于君;君在庙门外则疑于君,入庙门则全于臣、全于子。是故,不出者,明君臣之义也。夫祭之道,孙为王父尸。所使为尸者,于祭者子行也;父北面而事之,所以明子事父之道也。此父子之伦也。尸饮五,君洗玉爵献卿;尸饮七,以瑶爵献大夫;尸饮九,以散爵献士及群有司,皆以齿。明尊卑之等也。
高柔在東,甚為謝仁祖所重。既出,不為王、劉所知。仁祖曰:“近見高柔,大自敷奏,然未有所得。”真長雲:“故不可在偏地居,輕在角(角弱)中,為人作議論。”高柔聞之,雲:“我就伊無所求。”人有向真長學此言者,真長曰:“我寔亦無可與伊者。”然遊燕猶與諸人書:“可要安固?”安固者,高柔也。
王藍田性急。嘗食雞子,以箸刺之,不得,便大怒,舉以擲地。雞子於地圓轉未止,仍下地以屐齒蹍之,又不得,瞋甚,復於地取內口中,嚙破即吐之。王右軍聞而大笑曰:“使安期有此性,猶當無壹豪可論,況藍田邪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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