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嵇康與呂安善,每壹相思,千裏命駕。安後來,值康不在,喜出戶延之,不入。題門上作“鳳”字而去。喜不覺,猶以為欣,故作。“鳳”字,凡鳥也。
王君夫有牛,名“八百裏駁”,常瑩其蹄角。王武子語君夫:“我射不如卿,今指賭卿牛,以千萬對之。”君夫既恃手快,且謂駿物無有殺理,便相然可。令武子先射。武子壹起便破的,卻據胡床,叱左右:“速探牛心來!”須臾,炙至,壹臠便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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