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宣挖完了笋就去了附近一条无人的山涧。这里他没有来过,溪缝间爬满了螺蛳,瞧着还挺肥的。
沈宣挑挑拣拣摸了一筐大的,把小的重新扔进溪水里,就下了山。
来到了官道上,沈宣等了一会儿。午时一过,就有一辆采买的马车从远处过来。
那马车一到沈宣的身边,就停了下来。一个中年男子从车上下来,开口就问:“小哥儿,你昨天去哪里卖螺蛳了?想找你也没看着人。”
“我昨日有事没来。”沈宣回答,又故意反问那采买道:“你们城里人怎么这么爱吃螺蛳啊?这玩意儿没肉,我们村里都没人吃的。”
那采买一听,便说道:“那可不,城里的老爷们就爱吃这东西下酒。前几日找你买了,每天不过出十来份菜,压根就不够卖的,也不知你们村里有没有其他人也卖?”
沈宣听了忙道:“那可没有,这螺蛳要去深山里一个个捡,可麻烦了,村里没人爱干这个。再说就这几日,山里的螺蛳都快摸完了,哪儿还有更多?”
山里产螺蛳的地方有限,若是人人都知道这个门道,沈宣可抢不过他们。
再说了,沈宣摸了几天,就把山里几处溪涧摸了个遍,下一批螺蛳还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长起来呢。
那采买听了倒是挺遗憾的,叹道本来还想着找人多收一些螺蛳,没想到都快没有了。
沈宣想了想便问道:“螺蛳确实是还要再等等,但你们收不收黄鳝?”
采买一听,便立刻说收啊,“螺蛳泥鳅黄鳝,只要你有,都可以拿来卖,黄鳝和泥鳅的价格,比螺蛳还要好些。”
沈宣心想这倒是有些门道,便又问若是摸了黄鳝泥鳅,我还是拿到这儿等您么?
那采买见沈宣瞧着颇为机灵,思索后便道:“我也不是每日都来,过几日还要去一下其他村县。不过你若是摸了好东西,可以送到乐洲城里的归云酒楼。只用报我的名号,说是陈采买介绍来的,就自有人会收了。”
“多谢陈采买提点,以后再摸到什么好东西,我肯定第一个留给您。”
沈宣与这位归云楼的陈采买搭上了线,也算是又给自己进城拓宽了一条门路。
收了他一百文钱螺蛳钱后,沈宣没有直接回家,而是蹭了陈采买的马车去了一趟城里。
到了城南郊外的码头,沈宣便下了车,在码头附近找了一家卖渔网的店铺走了进去。
大晋朝早就有渔网了,无论是海里还是河里,都有人用渔网捕鱼。
沈宣在店里面转了一圈,没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,便花了五十文买下了一张大渔网。
之后才又花了两文钱,搭了过路的牛车回村里。
刚回到家门口,沈宣就觉得眼前一亮。
原来今天出门以后,薛凤麟把整个院子都洒扫了一遍,之前王家堆在院子角落的杂物也被他清点出去了。
整个院子如今虽然不大,但被收拾的干净整洁。从外面的篱笆往里看,就感觉这屋子有种温馨的烟火气,让人心头一暖。
沈宣推门进了院子,便见到薛凤麟从屋内步履蹒跚的走了出来。
他那只被蛇咬伤的腿脚应该是伤到了筋骨,脚踝还是肿的,不大能灵活走动。
但身上的毒素大概是退的差不多了,整个人已经完全消肿了,除了有些地方还有些淤青和伤口,整个人五官的轮廓完全显露出来。
与薛凤麟的双目对上,沈宣猛的晃了晃神。
他这时才忽然发现,薛凤麟似乎特别好看,并不是之前自己以为的那种有几分帅气的小帅哥,而是眉眼精致的不像话。这还是在他还没有完全恢复的情况下……
见沈宣回来了,薛凤麟过来接过他的背篓放下,又特地从厨房给他倒了一碗凉开水喝。
沈宣见他来来回回,虽说行动不便。但不管是站是坐,脊背都挺的笔直。
再看他的双手,手指又细又长。个别地方的皮肤也开始恢复了颜色,瞧着特别白皙,一看就不是个经常风吹日晒的。
沈宣回忆起,刚把林叶捡回来的时候,不管多饿,对方吃东西的时候似乎都是细嚼慢咽的。
他心中忽然意识到,林叶的出身应该不一般。他的生活习惯一看就是从小训练出来的,气质实在是太好了,并不是自己之前猜测的生意人。
不知为何,沈宣心中忽然有些遗憾。
这几日他与林叶相处的时间虽短,但心中对他印象却颇好。
再加上他自穿越过来,林叶也算得上能与他说上话的第一人,沈宣心底其实已暗暗把他当成了朋友。
只是大晋朝不比现代社会,人与人之间的阶级差别巨大。
虽然他也曾经是国公府的小哥儿,后面穿越到了现代世界,家中也算是名门出身。
但是如今穿越回来,国公府已经倒了,他就只是乡下哥儿沈宣。
林叶与他是两个世界的人,待他伤好离开后,两人应该就不会再有什么交集了。
想到这里,沈宣笑着摇了摇头。不再胡思乱想,而是起身去了院子里,拿刀削起了竹篾。
他想用渔网改造一个自制的捕鱼地笼,用来抓黄鳝和泥鳅。
大晋虽然已经有了渔网和鱼篓这些捕鱼工具,但捕鱼地笼这种现代人发明出来的黑科技还没有出现。
沈宣削了不少竹篾,两头对折缠成一个圆形,再把渔网一节一节的套在上面,之后在开口的地方做一个喇叭口。
捕鱼地笼越长,捕到的鱼虾就越不容易逃脱。沈宣很快就做好了一个足有五节长的捕鱼地笼。
沈宣在这边动手干活的时候,薛凤麟就在一旁看着他。
沈宣动作灵巧,制作东西又快又好。肤色虽然晒的微黑,但是却很细腻。
而且这几日沈宣吃的比之前好了,瘦削的脸颊上多了些肉,看起来圆润饱满了一点。整个人不再是干瘦干瘦的模样,反而凸显出了五官的好看。
薛凤麟突然觉得,比起肖似女子般柔弱的样子,哥儿这般少年人俊秀的模样也别有一番味道。
他看着看着,不知为何就觉得有些口干舌燥。
目光从沈宣的脸上挪到脖颈,又从锁骨落到了腰上。
然后便见沈宣突然站了起来,抖了抖手里那只渔网做成的笼子。
薛凤麟心中想到:沈宣腰这么细,身上没有二两肉,屁股倒是还挺翘的,也不知到底是怎么长的。
沈宣突然抬头,便发现薛凤麟正在看自己,有些疑惑的挑眉问道:“怎么了么?”
薛凤麟这才咳嗽一声,有些心虚的道:“没什么,就是觉得新鲜,以前没见过这种东西。”
沈宣听了便笑笑道:“当然没见过了,外面没有,这是我自己改良的捕鱼地笼。”
说着他便拿着那捕鱼地笼在薛凤麟面前炫耀了一番,眉飞色舞的讲了一下地笼的原理。然后趁着天还没黑,把地笼放进了附近的河沟里。
放完地笼后,沈宣才回到家中,开始准备晚饭。
有了早上挖的鲜笋,晚上两人又美美的吃了一顿鲜笋炖排骨。
待收拾完了碗筷,沈宣才开口对薛凤麟说道:“明天我有事要去一趟城里,怕是很晚才会回来,让你知晓一下,也免得白白担心。”
薛凤麟一愣,点了点头。心中想着沈宣这话,不像个哥儿,倒像是要外出的丈夫对家眷说的。
薛凤麟以前在京中见过的哥儿,为了博取男子欢心,一个个都表现的比女子更加柔弱。
薛凤麟其实一直不太喜欢这样的哥儿,便是他们表现的再柔弱,也生不起一丝怜爱。
然而沈宣与他们正相反,似乎什么都能亲自干,一点也不把自己当成个哥儿。
越是这般,薛凤麟心中却反而对他生出了一丝尊敬之心。又怜悯他吃了很多苦,总想着待自己回了京城,就算是不会娶他,也必定好好照顾他一世。
翌日,沈宣一早起来,用剩余的猪油煎了饼子。
吃过早饭,他便去了昨晚放地笼的河沟。先试探的拉了拉拴地笼的绳子,感到里面比昨天沉了很多。
沈宣心中一喜,用力把地笼拽了出来。便发现五节地笼里,越到底部,越是装满了活蹦乱跳的鱼虾,足足有十来斤重。
沈宣的背篓里已经装不下了,就把地龙连着里面的鱼虾先搬回家。
他将河虾和一些小鱼分捡出来,放进一个水盆里养着吃。剩下的泥鳅和鳝鱼则装进了一个大竹筐里面。
做完这些,沈宣就把地笼铺在地上晒好,然后背着那只大竹筐去了官道。
今日因着要去城里,为了方便行动。沈宣用了一根破布条绑住了额头,遮住了那颗暗淡的孕痣。
不一会儿,远处有一辆牛车驶了过来。一看就是要去城里卖粮的农民,车上堆满了玉米棒。
沈宣伸手把那辆牛车拦住,花了两文车马费上了车。
这种村里进城的牛车,都很乐意在路上捎人,一个人两文,车主也可以顺便赚些外快。
沈宣刚一上车,赶车的大爷便盯着沈宣看了一会儿,然后对他道:“你这么俊的一个男娃娃成亲了没有?若是还没娶亲,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?”
沈宣虽是个哥儿,但遮了孕痣以后,却完全同一名俊美的男子无异。那大爷也是个好做媒的,就想着给他介绍一门亲事。
沈宣一时有些尴尬,只得笑了笑道:“不必了,我已经成亲了。”
那大爷一听就颇为好奇的问道:“已经成亲了?娶了什么人家的好女儿?”
沈宣只得胡乱编道:“娶了个哥儿。”
“你啊,怎么娶了个哥儿?”哪知那大爷听了便十分遗憾的摇摇头道:“就你这张脸,要是放我们村里,黄花大闺女你随便挑,怎么就娶了个哥儿呢?”
沈宣:“……”
他很是有些无语,大晋朝哥儿处境艰难,女子倒也没好上多少。
村里无论是女子还是哥儿,不过都被男子们视为私人物品罢了。女子瞧着地位高些,也不过是因着更好生育。
沈宣在现代世界里熏陶了多年,思维早就已经与现代人一般无二。
他心中虽对大晋哥儿的社会地位颇为不平,但也知道凭着自己的一己之力无从改变什么。只得闭上双眼,靠在玉米堆上,沉默了一路。
半个时辰以后,牛车终于来到了城门口,沈宣给了那大爷两文钱下车。
这里是乐洲城,离云水村最近的城市,也算是颇为繁华。
沈宣一进城,就打探了归云楼的位置,然后便朝着城北最热闹的一条锦鲤街直奔而去。
云水村生活单调,可以赚钱的营生也十分稀少。沈宣又无田地,若是一直只呆在云水村,根本无法立足。
他早就想到乐州来寻找商机,这次既然来了城里,自是要抓住时机好好考察一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