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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第 27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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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摩西·德雷克最初是以礼物的方式送到猫头鹰法庭的。德雷克夫妇是一对贪婪且不自知的商人,他们为了自身利益得罪了法庭。为了不被利爪审判,他们便将年仅八岁的小德雷克送上了餐桌,仿佛这并非他们的亲生骨肉,而是一只名贵的宠物猫,赠予贵人,以得青睐。

那时的猫头鹰法庭刚被夜枭统领不久,部分的老成员还处于不信服的阶段,而上流社会暗流中那些让人心知肚明的龌龊想法,让他们蠢蠢欲动。德雷克送出的这份礼物无疑一颗惊动水面的石子,极有可能在更远处激起巨浪与海啸。人们在考虑利益、权力和背叛,却没有人真正在乎年幼的小男孩,于他们而言,小男孩可以是玩具、宠物、宝石,而不是个与他们同地位的人,他们根本没必要去倾听其弱小的声音。所以他们也不会预料到,在未来的某一天,这位不值一提、在各种艳情幻想被调侃的男孩会化身利爪撕开他们肮脏的心脏。

至少对于夜枭来说,他第一次见到小德雷克便愣了一瞬。德雷克夫妇在将提摩西送来前打过招呼,托马斯本不想收,两位商人抱的什么心思,光是用耳朵都能听得出来。但托马斯也清楚,倘若他不收,这个小男孩的下场也好不到哪里,思索再三,他接受了。没有人知道夜枭的真实身份,但众人皆认为托马斯是其代理人。

于是,小小的男孩便在第二天准时出现在了韦恩庄园的大门口,穿着很薄的大衣,拎着小小的行李,怯生生地说:“你好,韦恩叔叔,我叫提摩西·德雷克。”

托马斯……没有想到孩子会这么小,他了解过德雷克家族,清楚对方有一个儿子,却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年龄仅八岁。小德雷克看上去对自己的处境一无所知,似乎单纯地以为父母要出差,保姆家中有要事,所以需要暂而托干韦恩家园。

不过,这样也不错。托马斯思索片刻便释怀了,他原本就打算暗杀掉德雷克夫妇,然后将小提摩西送到猫头鹰决庭监管下的青柳福利院去,快速解决掉这场令人恶心的交易。

小男孩提着行李摇摇晃晃地进了门,托马斯在他的身后关上门,所以并没有注意到小男孩眼中的焦燥。

本想着事情按原计划进行,然而当天晚上,小男孩爬上了他的床。托马斯打开灯间他在干什么,他说:“韦恩叔叔,我一个人睡会害怕得睡不着。”小男孩抿唇,很委屈的样子。但凡演技再好点,说不定托马斯就真相信他了。

托马斯拽出小男孩藏在身后的手,不过很可惜,并没有预想中的刀片,但白嫩的小手上青紫的淤痕到让他陷入沉默。显然,德雷克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孩,而是伪装成受惊小羊羔的狼。这只“羔羊”很清楚怎么故作无害,如果不是托马斯很确定方才的杀意来源于小男孩,或许真的会被糊弄,从而放下警惕。

“我不习惯房间里有人。”那时的托马斯才二十出头,换作三十多岁的他,大抵片刻都不犹豫地把人杀了,可当时的他还有些好奇,好奇这小家伙能整出什么有意思的花样。他眨眨眼睛道:“但我可以给你讲童话故事。”管家在得知德雷克家的儿子要来庄园后,去购置了一些图书,其中包括《安徒生童话》,现在想来,管家是知道来访者的真实年龄的,只有托马斯一个人被蒙在鼓里。

德雷克没有继续纠缠,也许是他意识到自己的真实意图已经暴露,又或许是托马斯的态度过于坚决,他只能接受。最终在《小美人鱼》的阅读中睡去。托马斯念到一半想起了布害斯,小布鲁斯经常因为窗外沙沙”的风声和猫大摩半夜的“咕咕”啼叫而失眠,每当这时,托马斯就不得不陪着小布鲁斯聊天,或者诵读一些诗章,否则,小布鲁斯就会失眠整宿,一直到第二天天壳才能入睡。

在此后的几天内,托马斯遂渐领悟到德雷克的本性,最初的脆弱、胆怯皆是伪装,这是一个天生邪恶的孩子,也许是从娘胎里开始,也许从很小很小时诞生。对于人心的把控,德雷克有天生的能力,他以引导他人犯罪为系,用怪物和疯子称呼他,或许会更洽当。以及聪慧,在进入庄园的第四天,德雷克就认出了托马斯的秘密身份,那时的他似乎认为伪装没有必要了,在粘稠到窒息的黑暗里“咯咯”直笑。

“昨晚女仆杀了她的丈夫是你干的?”托马斯眯起眼问。昨夜女仆莫名其妙杀了自己的丈夫,并在今早情绪崩溃去自首,任谁也想不到,一个平日里逆来顺受的软弱女人,会果断地拿刀捅入压迫者的胸膛。

“刀是她的,人是她杀的,和我有什么关系?”小德雷克不笑了,声音脆生的带点稚气,却冷漠到残忍。

“那你又是怎么认出我是夜枭的?”托马斯反而笑了,浅浅的,浮于表面, “总不可能是今天晚上吧?”

“猜的。”小德雷克走下楼梯, “有很多细节表明你是夜枭,比如你走路的方式,你思考时的表现,还有……决庭的新规章。”

“你……见过夜枭?

借着微光,看清小男孩重新扬起的唇角,托马斯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件事——小德雷克应该是主动进入韦恩庄园的。

“我猜你需要一个帮手来处理事务,所以我来了。”德雷克没有正面回答问题,但这句话也让托马斯知晓了答案。

“你就不担心我杀了你?”

“你不会的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你的问题真多,托马斯。”德雷克吐糟一句,走到男人面前,他拉起对方的手放到自己脖子上,平淡地说:“那你现在就杀了我。”比起笃定不会被杀,更多的是无所谓。

托马斯确实想试试杀掉小男孩,但对方如此主动,反让他没了兴致,只是象征性地握了一下便抽开手。他问了那天晚上的最后一个问题:“为什么要加入我?”

德雷克的回答也异常简洁:“好玩。”

后来,托马斯才知道,那天晚上,在德雷克的床底下有枚□□,威力不大,但也不小。倘若小德雷克真不幸丧生,那么托马斯有很大概率受重伤,甚至丧命,同时,整个猫头鹰法庭会被迫展露于光明之下。

疯狂、自利、恶劣……德雷克如同这个世界里哥潭市的诠释.满是恶念。让托马斯讨厌不了,也难以喜欢,他和一位未满九岁的孩子达成了交易,光是想想,就足够惊疑。不过,这是事实,而德雷克让他接受事实。

一个月后,德雷克夫妇“意外丧命”,托马斯·韦恩收养了他们唯一的儿子——提摩西·德雷克,按理来说,托马斯是没有资格收养小德雷克的,但在这样一个世界里,几乎没有什么是金钱与权力无法摆平的问题。

“你现在叫提摩西·德雷克-韦恩了。”托马斯把领养文件扔给小德雷克,想着这弄一下, “现在你可以不称呼我为叔叔了。”

男孩乖巧点头,还扬起唇角道:“好的,托马斯。”

托马斯:“……”

——————

玩家很难想象原身和托马斯吵架,虽然没有和原身接触过,但通其围围人的言行可以推断出,利爪德雷克是一个傲慢自负的家伙,这类人对争吵的态度往往带着些许不屑,冷淡地观赏他人情绪崩溃,被认为有趣不过.可吵架是两个人的事,无论是托马斯,还是德雷克,都不像全为某事失态的人。

“管家说,德……你成年后的当晚和托马斯争吵,并摔门而出。”格雷森懒得揭穿提姆并非利爪德雷克而是外来者的真相,事实上,提姆也没有真正地伪装起来,马甲随意地披在肩头,一扒便落,显得很不专业。

听上去像是青春年少时的叛逆行径。玩家摸摸下巴,换了个问题:“你很担心我和托马斯吵架吗?”“我讨厌所有争吵。”

格雷森一语概括所有,带了些许咬牙切齿的意味: “你们如果吵架,我会在第二天的早餐面包里加胡椒。”

“……”真是一个有创意的报复方式。“我知道了。”提姆伸手棒揉少年的脑袋, “我不会和托马斯吵架的,保证。”原主的脑子不见得比玩家的难用,大概率早已发现了定位器的存在,却不知为何,选择了默认。而作为外来者的玩家,没有资格做出违背原身愿意的行为。

话题结束,两人发现托马斯已经出发,迅速闭了嘴,开始忙活于跟踪工作。当提姆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,调出定位页面,企图查找到托马斯开走的那辆车,只是不经意的一眼,他猛然顿住;“shít…”无数白脏话在脑子里冒出,他只吐出了一句。格雷森被提姆奇怪的音行吸引。探过头想了解,提姆却猛地关上电脑说:“你说你来定位的,我去准备别的东西。”说完就跑,留下一脸茫然的少年在原地皱眉。

玩家再次自闭,他为才在屏幕上看到了猫头鹰标志的定位.不用质疑,那是夜枭。利爪德雷克的笔记本上为什么会有夜枭的定位,不知道,但也不敢猜。玩家能够理解定位器的意义,但不代表可以接受定位器的存在。NPC之间的复杂问题让玩家放弃思考权力。

可怜的格雷森没想明白自己的便宜兄长发的是什么疾病,安静地坐在车上敲键盘,响起好听的“嗒啪”声。他的电脑技术多是托马斯教的,偶尔的情况下,德雷克会前来指点一二。由于两位老师使用的程序常有出入,格雷克会因感道:“德雷克的计算机技术是你教的吗,托马斯?”

“我只教了基本常识,”托马斯回答, “他自学了一段时间后,去哥谭大学计算机系蹭了两学期的课。德雷克……在这方面很有天赋。”

正因为如此,格雷森破解系统时的风格由角分了两方,既稳重又轻挑,像是有两方势力在攻击防火墙。不过这一回,他必须小心,因为没人知道前方是怎样的陷进。轻则被管家拎回庄园关小黑屋,重则整个法庭的相关数据随风飘散,虽然……夜枭那肯定有备份,但没人想参与小黑屋五日游。

当两位利爪正准备出发时,夜枭已经离开了哥谭市,毫无疑问,这位超极罪犯的眼里没有超速的概念,如果提姆想追上他,只剩下飙车一个方案。这到是让玩家想起不久前刷游戏论坛知道的游戏机制,即驾驶员撞车三次,系统会弹出辅助驾驶的隐藏功能,供玩家选择。当然,绝大多数玩家对开泥头车创人有无端兴奋,所以有男者无视辅助规则,狂撞42次,达成[因车技烂获删涨]的成就,还附加了一堆赔偿单。游戏没玩多久,却开始还债。相较之下,至今撞车纪录为0的提姆像个NPC。

[不必忧心,先生。]或许是清楚玩家在思考什么, Timy说,[如果玩家能保持游戏内一年不撞车,可获得“老司机”称号。]

“……”还是撞车去吧。

深夜,这座城市苏醒时间,单是经过两条街道,玩家就目睹了一起纵火,两起抢劫,可以称得上热闹非凡了。警局对犯罪的态度也暧昧得很,提姆闲得无聊打去一个电话,接通员不耐烦地说:“那家便利店没有开灯,我们不会接收此案。”这款游戏的反讽,一向做得出色。

(注:在USA的某城矩内,商店必须保持夜晚亮灯,否则遭遇偷窃无法报案。笔者忘记具体内容了,只记得有,读者有心可以去查查看)

抵达开潭湾,海腥味泛涌而上。哥潭市临海,空气总是湿润的,海风袭来,冷却不锋利。离开牙潭市,是玩家扩大游戏版图的第一步.很快, Timy的声音响起:

[恭喜玩家成功离开初始城市,现为玩家加载地图,请稍等…]

中心城、大都会、海滨城、天堂岛…无数地标出现在游戏版面上,但都是灰色,和哥潭表现出的黑金色对比起来如同平民,暂且未被挖掘的宝藏点。

夜枭的定位径直朝大都会驶去,大都会……终极人,不过夜枭不是什么重情谊的人,甚至可以用绝情来评价。所以夜枭突然决定前往大都会,绝不是因为他与终极人之间聊剩于无的情感,应当是为了别的。全和犯罪辛迪加有关吗?提姆想,这样一个世界级的罪犯组织,夜枭并非共正才成员,而是顾问。蝙蝠侠……好像也是正义联盟的顾问来看?相反对称,蝙蝠侠是布鲁斯·韦恩的又一间楼证据。

格雷森没撑往,歪歪脑袋睡倒,他没有再继续之前那个哭到喘不过气的睡,而是出现在了车的后座。提姆坐在主驾驶,把着臂生闷气,是的,提姆,不是利爪德雷克。格雷森不知道年长者为什么生气,但他又清楚始作俑者并非自己。他转头看向副驾驶座,那里,利爪德雷克在把玩着手里的匕首,口中哼着小曲。

这个场景有点诡异,但格雷森并没有因此感到惊奇,他知道面前的两个人都在等他开口,他又看了看才说:“这是哪?”

“地狱。”德雷克说,他回头冲少年笑,露出口中的白牙,拥有四颗小尖牙,显得俏皮许多, “觉得很意外吗?”

“在地狱见到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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